国家职业指导人员资格认证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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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33号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职业指导人员从业资格认证,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国家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职业背景】
为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0第6号)和《东莞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提高全市从事职业指导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凡是符合条件的职业指导人员,都须组织参加培训和鉴定,逐步实现准入控制,持证上岗。
职业指导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涉及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及信息学等多种学科的综合体。
职业指导的目的就是促进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分工也越来越细致,形成多层次、多次序的职业岗位。不同的职业岗位对劳动者的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也不同。职业指导师就是帮助劳动力供需双方进行选择,通过选择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劳动力供需双方的意愿都能得到满足,引导劳动力的供需双方真正达到择业自由、用人自主、实现人-职匹配。
职业指导师属新兴职业,职业指导人员是指为社会求职者择业、就业和用人单位择优招用人才,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人员,主要表现在对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引导和帮助上。
【职业等级】
该职业共分四个等级:职业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等级一级)
【费用补助】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根据(莞劳社办[2006]号)精神,凡东莞本地户口通过考核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或专业技能岗位津贴。
一、全国统考时间证书
全国统考时间2007年11月和11月.
证书: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颁发职业指导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可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址: http://www.gdosta.org.cn上查询,是从事人力资源开发及准备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人士的工作向导。
二、参训对象
企业人事工作者、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者、各地劳动就业人才市场工作人员、职业介绍机构所有人员、学校就业指导人员、准备从事就业服务的其他人员。
三、授课师资
聘请国家劳动保障部主管职业指导培训考核工作的有关领导任教辅导。
四、报名要求及费用标准
职业指导员:1380元(含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
1、高中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助理职业指导师:1680元(含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
1、高中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担任助理职业指导员3年以上;
2、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担任职业指导员2年以上。
职业指导师:2680元(含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
1、高中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担任助理职业指导师2年以上;
2、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担任助理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
3、硕士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注:职业指导师要求至少在县处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3500字以上专业论文一篇。
五、课程设置:采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编教材。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天、职业指导应用基础;
第二天、职业指导实务训练;
第三天、职业指导政策咨询
第四天、指导职业指导案例研讨分析。
第五天、职业指导运用的技术与方法
第六天、职业指导全接触
六、报名截止日期:
报考人员要求填报《个人申请表》和《考前培训辅导班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从事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工作年限的公司证明原件;
3.大一寸黑白光面照片3张;
4.学历文凭和职称证书;
5.发表的论文和著作;
6.受表彰奖励材料等。
七、培训时间:
2007年8月,共6天
八、报名及培训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宏远酒店一楼中心人才市场内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9)22021666
联 系 人:李先生
传真:0769—22426445
网址:www.dgpx88.com
相关项目介绍:
心理咨询师(员级、师级)资格认证、人力资源(员级、助师级、师级)资格认证、人事上岗证、企业培训师(助师级、师级)、物业管理师(员级、助师级、师级)、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大专(本科)学历班、ISO9001内审员认证、ISO14000内审员认证、SA8000内审员认证、ISO体系认证、计算机培训、英语/日语培训等相关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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