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
全国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建设部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根据建设部、人事部[2005]9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国家建设部和人事部联合推出《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制度,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物业管理师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管理中的关键性文件,必须由物业管理师签字后实施。2007年第三季度进行全国第一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应广大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经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研究决定,我校(东莞市精英职业培训学校)将继续举办---2008年举办《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班。先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人;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三、考核发证:
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的方法,辅导课程完毕后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注册物业管理师》。
四、课程内容:
《物业管理实务》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物业经营管理》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五、培训费用:
2500元/人,(以上费用包括:培训费.教材费.) 报考费:380元
六、报名程序:
各单位确定参加人数后,请用正楷填写清楚报名表回执传真至我中心物业培训班报名处或通过邮局寄到“东莞市南城区宏远酒店一楼中心人才市场培训中心,我们收到报名回执后,将在开班前7天以传真形式并告知报到有关事宜。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近期大一寸黑白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1张,单位工作证明原件一份。备注:具体报考条件可咨询我培训中心。
七、培训时间:2008年5月17日,为期14天
八、培训地点:
培训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远酒店一楼,中心人才市场。
联系电话:(0769)22021666转626 631 628 621 623?? 传 真:(0769)22021666转626
联系人: 梁老师 虞老师? 王老师
网址:http://www.dgpx88.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