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收费及票据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收费及票据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30

各位员工、全体学员:
     为加强收费及票据管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校所有收费均出具盖有“东莞市南城高地培训中心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票据。
二、为方便学员交费,学校开通以下收费渠道:
1.学校现场交费;现场交费可交纳现金,也可刷卡,当场开具收费票据;
2.银行汇款;汇款转帐至学校帐户,汇款后,请学员在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财务人员或对应招生老师索取收费票据;
3.由你的招生指导老师代收;该渠道一般有2种情况:一种是交纳现金,当面交纳现金可以直接向招生指导老师索取票据;另一种是向其转帐、汇款等形式交纳,以该方式交费的,须在转帐、汇款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你汇款的的招生指导老师索取对应票据;
三、无论采取那种渠道交费,必须向当事人索取收款票据并且保留,以备学校学费核查之用;如果未索取收费票据或者遗失(发现遗失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核实学校可出具收费证明),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学员自负;
四、若发现我校工作人员收取了费用不开具相关收费票据,望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76922021666转118发或电邮至kfgugs@126.com李校长收。
此通知

东莞市南城高地培训中心
2014-7-14